超限车“办短跑长”,执法人员“以理服人”
5月23日凌晨3时许,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六大队执法人员接监控报警称有一辆大件运输车在G8515广泸高速龙水湖收费站下道,执法人员立即前去核验。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这辆大件运输车辆车货总重38.40吨、总长20.16米、总宽4.05米、总高4.45米,且超限运输许可审批的通行路线是从江苏省宿迁西织收费站到淮安西收费站,未许可跨省前往重庆市龙水湖收费站。
据驾驶员吴某介绍,该车运载的是大型激光切割机,运往重庆大足地区。吴某认为交通执法机构应该不会在半夜检查车辆,就抱着侥幸心理只申报了江苏省内的超限运输通行证,到达重庆境内后,先是在服务区停车,等到晚上2点左右才开车前往龙水湖收费站,结果没想到还没下道就被执法人员查处,“你们太敬业了,我心服口服”,吴某感慨道。执法人员将该车引导至收费站广场安全地段后,借助“雷锋式执法车”向驾驶员吴某发放“路政宣传月”宣传资料,讲解超限超载有关法律法规,并帮助吴某熟悉办理跨省超限许可审批流程。通过执法人员的耐心普法教育,吴某认识到超限运输行为的危害性,积极配合进一步调查处理。
5月25日,六大队执法人员依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该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所属运输企业作出罚款3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并引导当事人吴某办理好超限运输通行证后继续驶往目的地。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醒广大司乘朋友:大件运输车“无超限证”“办短跑长”“不按规定线路、时间行驶”均属于违法行为,请广大交通运输参与者严格依法从事运输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规范装载、安全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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